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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路网管理中心 机电系统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贵阳绕城公路西南段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运[2005]1046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6]119号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国家投资和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51.24%:48.76%。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路网管理中心的机电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是为满足贵州省高速公路现代化管理和发展智能运输系统的需要,为我司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提供 机电技术平台。本项目机电系统安装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路网中心大楼内(贵阳市小河区),大楼距环城高速公路王宽收费站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名录,近五年(2007年至今),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了至少2个合同段(单个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收费、监控、通信系统工程项目,且工程已完成交工验收;同时成功地完成了至少一个高速公路监控中心工程(省级中心或者地州市级区域分中心),且工程已完成交工验收;近三年(2009至2011)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2011年资金周转能力(流动资产合计减流动负债合计)在10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企业均可购买该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11日(9月30日至10月7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30,下午2:00至4:30,在贵阳市北京路310号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时,应在贵州高速公路公司网站www.gedc.cn招标信息栏下载“交通运输建设信用等级(2011年度)评级汇总表”格式,填写完整后,加盖申请人单位章后将正本提交招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 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号)十七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号 邮 编:550004 电 话:0851-5992724 5992716 传 真:0851-6506025 联系人:张先生 卢先生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2012年9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