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7月27日,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1-042")公司以3,672万元的价格收购宜春市新坊钽铌有限公司51%的股权,因宜春市新坊钽铌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将于2011年8月7日到期,为此,出让方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承诺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负责办理延续手续。
2011年8月17日,公司收到宜春市新坊钽铌有限公司关于采矿许可证办理延续的通知,该采矿许可证办理延续后的有效期限为贰年 自2011年8月11日至2013年8月11日。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