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证券简称江特电机公告编号临2011-040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增资情况概述
1、根据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8,071.8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8,071.87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锂电”),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增资扩股议案已经江特锂电股东会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且增发募集资金到达公司指定帐户的前提下对江特锂电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8,071.87万元,增资时间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达公司指定帐户以后,增资价格参照增资事项实施前一个月末经审计的每份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额进行确定。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1年6月2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20号文)核发,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11日到达公司指定专项
帐户,并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7月11日出具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信大华验字【2011】189号)验证确认。为此,公司拟以募集资金8,071.87万元对江特锂电实施增资扩股。
4、2011年7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江特锂电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所审定的净资产为依据,经江特锂电各方股东签署协议同意,本次增资价格确定为每份出资1.121957元。根据此增资价格,公司以募集资金8,071.87万元对江特锂电实施增资,计算的出资额为71,944,558元,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对江特锂电的总出资额为80,344,558元,占江特锂电注册资本的97.45%。
二、增资标的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6月1日
3、注册地址宜春市东风大街19号
4、法定代表人朱军
5、注册资本105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用三元材料,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的制造、销售。
8、股东出资公司出资840万元,自然人股东钟盛文出资210万元。
9、经营情况截止2011年6月30日,江特锂电的总资产32,327,792.00元,净资产 11,780,549.9元。201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664,170.8元,净利润1,779,030.6元,本数据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1、甲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钟盛文
3、丙方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二)增资方式、增资额及增资扩股后各方出资额及比例变化情况
1、乙方同意甲方用增发募集资金向丙方增资8,071.87万元,并自愿放弃对丙方同比例增资的权利。
2、根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1日出具的《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立信大华赣审字[2011]132号),截止2011年6月30日,丙方的净资产为11,780,549.9元。依据丙方2011年6月30日的注册资本1050万元进行计算,每份出资对应的净资产额为1.121957元。
3、根据上述审计报告计算的每份出资对应的净资产额,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本次增资的价格确定为每份出资1.121957元,根据此增资价格,甲方以增发资金8,071.87万元对丙方进行增资扩股,对应的出资额为7,194.4558万元,增资完成后丙方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8,244.4558万元,各方出资额及股权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增资扩股前出 增资扩股前 增资扩股后出 增资扩股后出
资额(元) 出资比例 资额(元) 资比例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8,400,000.00 80% 80,344,558.00 97.45%钟盛文 2,100,000.00 20% 2,100,000.00 2.55%合计 10,500,000.00 100% 82,444,558.00 100%(三)甲方的增资资金8,071.87万元已于2011年7月21日由甲方汇入到丙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帐户名称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市分行灵泉支行
帐户号203711854730
(四)丙方保证在增资资金汇入到丙方上述帐户后,丙方将按照甲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增资资金,并与甲方、甲方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宜春市分行灵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五)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依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进行的,增资扩股后,将增加江特锂电的注册资本,增强江特锂电的资金实力,使公司募投项目“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得以实施,从而有利于加快公司锂电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速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