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8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18日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