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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5-08-20 10:23  点击:3

三门峡市卢氏县石墙根电站代燃料项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峡市卢氏县石墙根电站代燃料项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已获河南省财政厅豫财建(2012)155号文件下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卢氏县水利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招标人为卢氏县水利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且技术实力和信誉良好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采购编号:HNDCZ-2012-1136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工程名称:三门峡市卢氏县石墙根电站代燃料项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4工程概况:根据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关于《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气[2003]15号文件)要求,本次石墙根代燃料水电站,是对原电站进行技术改造建设,使电站达到设计出力,为代燃料区供电。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分开进行招标,一标段:水力机械及电气一次设备及安装工程,二标段:水电站微机自动化监控系统及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安装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能力,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投标人须是专业机电设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同时具有三个以上水电站技术改造业绩改造成效显著,并且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信誉良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须知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2年11月7日至2012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4.2报名需携带资料:

须提供以下内容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11月14日至2012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水利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东关原水电局五楼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398-78702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0371-6558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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