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机公告称持有华冠光电75%股权,为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报表按成本法对其进行核算。上述分红将增加2010 年母公司报表利润140,130,697.68 元,但不增加2010 年合并报表的净利润。
闽东电机获得控股子公司1.4亿元现金分红
日期:2015-06-24 11:40 点击:0
6月4日消息,闽东电机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光电”)根据董事会决议拟在2010年6月30日前依据审计结果将2006年至2008年累计未分配利润按投资各方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闽东电机于2010年6月3日收到现金分红款共计1.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