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一、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員会10年6月29日金管证发字第1000028470号函。
二、公司法第252条第一项之规定。
三、本公司10年5月31日董事会决议。
公告事项
一、发行公司名称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海外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总额及债券每张之金额发行总额以不超过美金二亿元为限(包含超额认购部份),每张债券面额为美金壹拾万元或其整数倍数。
三、海外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之利率暫定為年利率0%。
四、海外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偿还方法及期限相关办法将依法令规定办理,并报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本公司債为五年期。
五、偿还海外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待決定。
六、海外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海外转投资及海外購料。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偿还数额无。
八、海外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債发行价格依面额之100%发行。
九、海外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債债权人之受托人名称待決定。
十、代理还本付息机构:待決定。
十一、对于前已发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债务,曾有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之事实或现況无。
十二、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相关办法將依法令规定办理,并报告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十三、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办理,并报告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十四、附有转换、交換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视实际发行时转换溢價率而定。
十五、海外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債其他发行事項或证券管理机关规定之其他事项无。
